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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德清景区旅游合作协议书
甲方:德清县春秋旅行社 (以下简称甲方)
乙方: (以下简称乙方)
为共同发展旅游事业,加强跨地区旅游合作,本着友好协作,互惠互利的原则,就双方组团旅游碧坞龙潭、莫干山、下渚湖等景区事宜,达成如下协议:
一:莫干山景区:
1. 统票制门票80元/人,给乙方优惠价55元/人.(含剑池飞瀑、华厅(竹类陈列馆)、武陵村(蒋介石官邸)、滴翠潭.、旭光台、芦花荡公园(白云山馆、陈毅诗碑、十二生肖园)毛泽东下榻处.怪石角森林公园) 。
2. 特殊团队的优惠政策:教师、大学生50元/人、中学生团45元;老年团(凭身份证60周岁以上)、小学生40元。
3. 莫干山黄庙(10元) [不在统票内 ] 。
二、下渚湖湿地风景区门票50元/人,优惠价35元/人;老年团优惠价30元/人。
三、防风古国文化园门票48元/人,优惠价20元/人,老年团优惠价15元/人。
四.碧坞龙潭景区门票38元/人,优惠价20元/人、老年团优惠价15元/人.
五、德清博物馆免费参观
六、雷甸杨墩休闲农庄果品采摘门票30元/人,优惠价22元/人。
七.新市古镇景区门票68元/人。优惠价20元/人
八、其他事项:
1. 望乙方积极宣传组织客源,全力推荐碧坞龙潭、莫干山、下渚湖、新市古镇等景区、景点。
2. 本协议未尽事宜,另行商议。
3.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止,
九、组团来碧坞龙潭、莫干山、下渚湖、新市古镇等景区,请务必联系,凭本社门票优惠卡或本社旅游计划单购票,方可享受优惠。
甲方:德清县春秋旅行社 乙 方:
代表签字: 丁荣法 (13706823917) 代表签字:
电话:0572-8069688 8075988 电 话:
传真:0572-8063188 传 真:
地址:浙江德清武康中兴南路68号 地 址
备注: 1、本社导游在104国道武康段大转盘处接团(至景区约1小时)
2、导游费每团60元/天,大团、小团导游服务费再议
3、餐标自定
4、可帮助落实房,双标60-100元/人(周五、六略高),以一团一议为准
5、莫干山景点用车(7元/人)、乙方自负停车费
6、贵社盖章后传真本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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